作为企业老板,节省税费一直都是令人头疼的问题。在众多降税方法中,税收洼地永远是最有争议性的一个。 有的人把税收洼地当作洪水猛兽,有的则把它当成是灵丹妙药。那么,税收洼地到底是怎么回事?
税收洼地来自我国的分税制政策。 我们知道,我国此前税收分为国税与地税。其中,“国税”又称中央税,由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,是中央政府收入的固定来源,归中央所有。与之相反,“地税”则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,它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预算收入。其中,消费税、车辆购置税、关税等属于国税;营业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耕地占用税、土地增值税、车船使用税等属于地税;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与个税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。 营业税已经取消改为增值税。营业税原本是地方税的大头,因此营改增后,增值税的中央与地方的分享比例进行了调整,分享比例由此前的3:1改为1:1。 地方政府政府为了吸引投资,将原本归属地方的部分税收(主要是增值税),以奖励的形式返还给企业。这便形成了税收洼地。 但是请注意,增值税有50%是需要上缴到中央财政的,剩下部分才是地方财政可以支配的,因此,增值税的返还绝对不可能超过50%,而且地方政府吸引投资过来,是为了获得税收,因此也不可能全部返还。 因此,税率过低的“税收洼地”隐患很大。而更重要的是,不管是不是税收洼地,企业都不能虚开发票! 有相当的企业,去所谓的税收洼地并不是单纯为了降低税负,而是虚开增值税发票。事实上,虚开发票是刑事犯罪,这根本就不是降税。
因此,所谓的税收洼地政策,必须要谨慎、合理、合法运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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